
一季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.33% 增幅列长三角16个城市第二位
一季度,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,增幅位居长三角16个城市的第二位。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获悉的。
据统计部门城市200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,一季度,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83.38元,同比增长18.33%,扣除物价因素,实际增长11.18%。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,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仍低于其他各市,但增幅高于我省平均水平3.7个百分点。
市统计局有关人士分析,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,主要得益于工薪收入、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。一季度,人均工薪收入为3720.10元,同比增长8.73%,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65.20%。居民工薪收入的增长主要是不少企业给职工发放了年终奖金和福利,且总量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。同时,春节前市委、市政府大幅度提高了扶贫帮困金。
统计显示,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,居民理财观念日益改变,投资意识不断增强,居民金融资产和住房等不动产不断增加,股息、房租等财产性收入成为新的增收亮点。一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87.83元,同比增长136.87%。